Friday, February 29, 2008

慮始集專欄 擇居

擇居 01/13/1992

住家的選擇反映出個人的財力和喜悅, 擇居的動機有近遠兩因:常為棲身處,常
為工作環境,常為子女教育環境,常為富裕環境等等,所以擇居為人生大事。

住家為遮蔽物,使人不受風雨之害, 住定為庇護所,使人有安全感。法治的國家對住家的尊重有極其嚴厲的法律保障。 小時候與父母同居,常無擇居之慮,待成年後則不然。我在少年時代,困在離家求學,家境不甚寬裕,常為擇居所困擾,讀大學時,甚至有兩年的時間與宿舍之有無掙扎,住家的窘困一直到移居美國時,始稍改善。

工作時,人常考慮住家接近,節省通勤時間。擇居需量經濟力,需量入為出, 美國購屋均貨款三十年,在入與出之間的消長;經濟崩潰時,頓使許多屋主、銀行等蒙受鉅大損失;及其穩定後的成長,擇居則常為子女的教育環境所著想,所謂的「里仁為美。擇不處仁,焉得知?」 為善必慎其習,故所居必擇其地,居住北列耳, 可使子女進讀名校,凡俗可聖,鄙夫可寬, 是故移居該鎮幾成風尚。

待經濟富裕時,擇居則是一項物以類聚的表率,是社會階級的象徵,著名的社區中常顯示不同的經濟力家庭,工業社會裡的群居雖非緊耍,但住居感覺上的舒適安全,不鶴立雞群,不引人側目等等,幾乎是中外,古今所皆然,所以休士頓有河橡區、有西大學、有北列耳、有紀念區、 有糖城等,不同層次的住宅區。

有的美國人不受上述世裕的拘束,遷居到更加偏僻的鄉下,在廣闊的鄉間,或是湖清河畔,或是樹林中,或是稻園旁等, 蓋立棲身處,這些人喜近自然和寂靜,鄉居有較大的空間環境,沒有城市的喧華約束,我的職業常需拜訪這類家庭,言談中不難体會這些人喜愛自由自在的共同點, 住居的建築有的十分美觀,有的十分簡便, 顯示出經濟力的差異。

鄉居確令我心動,惟離群索居,子女教育、工作環境、醫療設備等俗世牽掛, 常為家庭所不許,擇居不僅是奮鬥的目標, 也是人生的里程,隨著年齡和與現實的妥協,這種棲身歸宿的安排亦孕育著許多人性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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