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5, 2008

民意調查案

民意調查案 3/1994
三月份休士頓台灣同鄉會的理事會中 有兩項議案產生爭辯;同鄉會顧問的聘請:同鄉會於與國民黨政犬權來往的民意調查案, 我覺得會議記錄無怯報導出來其爭辯的背 景,所以詳加敘述.
羅滿蘭會長提出六位同鄉為理事會顧問,其中有四位係前任會長,一位教會的長老,一位前任台商會會長,羅會長認為同鄉會員人數無法突破,係於與其他台灣人社團協調稀少故,所以聘請各方面人 到理事會來‧王鎮洲理事質問其中一位的資格和經歷是否與慣例相符,台商會和同 會鄉的宗旨性質有異,如何指導操作理事 會,我在旁附議說是商會以賺錢為目的與同鄉會有異,而且對國民黨政權的認同迴異,顧問有發言權,在鄉愿心態作祟下; 惟恐影響鄉會今後行走的路線,語畢,立刻引起李妙珍理事的責難,會長堅持不接嗽受理事的增加揖名-一李雅彥和莊承業兩位前會長,理事會篤定的授權會長全責聘請顧問(六票贊成店、三票反對、一票棄權)
羅會長認為主張與國民黨來往的同鄉 已佔多數,所以對外發表今後同鄉會的路線將採取民意調查為根據,並在理事上列 入議l案。王鎮洲理事和葉世亮理事均堅持 反對,鎮洲認為語意不詳,無從討論起,世亮認為民意調查的問卷和事前的公聽會工作均甚重要,國民黨政權一直不認同台灣,違反問鄉會的中宗旨,情節重大巳屬重 大案件,涉及修改同鄉會章程,羅會長和 張仲誠理事均竭力辯白,仲誠更舉支持蔡同榮的進入聯合國公民投票為例,質問為 何反對這項民意調查?投票結果是六票贊成,三票反對,1票棄權。我立刻提案進 行聽證會,表示理事會對民意調直案的尊重,應為年會修憲的全民投票鋪路,結果四票贊成、四票反對、兩票棄權,羅會長改變五、六月民意調查的時間表,這案已 正式擱置,待四月份理事會再議,由於表示正反意見的人只有三、四位,所以鎮洲堅持爾後會議需具名投票,以示負責‧
我在事後思考這案,發現這所謂的民意調案真的沒有什麼約束力或授權力!羅會長會知難而退,國民黨的「協調會J和「僑教中心J會借用場地舉行聽證會?我 們討論的都是「必也正名乎?」的名正言順、國格、獨立和統一、認同台灣,楊進添處長敢惹這項麻煩嗎?這些都是幾 十年來的「心結J,我看只有國民黨下台, 民進黨執政,關係才能改進!羅會長繼續努力吧。
向國民黨伸手要錢的雜音已經消逝, 羅會長否認有此意,所以和國民黨來住的 份量減輕不少!拭目以觀楊進添處長 有什麼好引誘同鄉會內的開明人士?拭目以待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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