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28, 2008

樂成集 家庭和醫院教師

樂成集家庭和醫院教師 07/1992莊峻華

小男孩夜間咳嗽,妻恐病情惡化,滯留在家,新學期開始,小男孩重返學校,級任正驚訝其體重的增加。寒假期間,氣候溫暖,小男孩飲食起居等均不受風寒之累,上課一週後,氣候轉寒,冷暖間已使身體不適。

缺席當日,學校的教學診斷教師安荷姆女士已來話,相邀出席小男孩的「許可,審核和解除」會議。 小男孩係特殊教育學童,受教育公法九四 一 一四二法案保護,學校需由「許可,審核和解除」委員會制定個案教育計劃。由於小男孩缺席時長,級任和資料室教師均甚憂其學習進度,是故在去年有文件傳來,要求小男孩的主治醫師,奈斯莉‧安諾教授,出示診斷,由學區提供家庭和醫院教師的服務,荷姆女士介紹學區的家庭和醫院教師伊麗莎白‧凡諾女士,並解釋學區的規定:經由該項服務的學童,不算缺席。

春枝學區有三位家庭和醫院教師的編制,是項教育服務,在小學包括英語和算術,初中再增加社會學科; 高中則包括上述三項外,再由「許可,審核和解除」委員會制定教材教法。家庭和醫院教師的理論背景是: 這項教育服務,可以彌補學生荒廢的受教育過成,可以增益學生的心理健康;進而幫助身體的復元。並不是這項服務,可以代替平常的課室教育,我覺得珍貴的可喜的,是尊重接受教育基本權力的表率。在缺席的當天,由家長通知家庭教師,家庭教師再到學校取得級任的教材,約定一小時的家教,教材說是在課堂所教授用的,至於家庭作業,則由級任交由其姊攜帶回家。荷姆女士更在修正的「個案教育計劃」中,提到口矯正教室和資料室教師兩位,均需要參與家庭教育服務,以滿足己制定的「個案教育計劃」。

除了提供這項服務機會外,學區也強調家長在這項教育機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,所謂的「不憤、不啟、不悱、不發」的道理,家長需要提供一巳準備妥善的受教育環境,配合學區所接供的服務,積極的參與干預。我們家的小男孩,命運乖張,唯有生存於遣一人道的國度,始有機會享受公平的教育機會。這些合理合情的制度,已無需竭力爭取,在這社會裡早已有公法的保障,政治清明的威力可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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