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屋 莊峻華
琳兒回德洲,任職達拉斯商業顧問公司,旬日出差奧斯丁,週四返達城,擬購屋以節稅,吾嘉其志,擇日攜妻北上,謀為軍師。達拉斯為美南重鎮,商業中心,與休士頓石油業中心相當,惟平素鮮得造訪,至甚陌生,依其指定社區,尋屋十棟以檢視。
高地湖社區,座落於六三五號公路和七五號公路交界處秉南角,馳名之高地公園社區係於七五路西南,毗連南美以美大學,若休士頓之河橡區,為富豪住處。週前約得房屋代理,出示代售房屋,售價約於廿萬至廿五萬,認真的代理推荐其他房屋,達拉斯景氣受到影響,是買者市場。
達城房屋車庫置於屋後,有專巷出入,異於休士頓停車屋前車庫之設計,屋內格局則雷同。屋價高低與環境、屋況、學區等有關。社區鄰居何人?四十餘年建築是否維護妥善?學校評鑑如何?代理不厭其煩一一說明。檢視四周磚牆,不見裂痕;屋內建材品質均屬上乘。三人均有結論,女兒喜歡屋主維護努力者,蓋遷入後無需費神;妻愛嬌小玲瓏者,惟此屋為首購,無需浪費;我則看中一臨時路過者,出價三十一萬,約三千一百平方呎,五室三浴室,双厨,佔地四分之一英畝。妻甚反對,蓋其過巨,屋後有一小游泳池,維護不易。女兒憂慮負擔,我願協助,購屋節稅原理是持久戰,三十年計劃。
協助的步驟是由妻與我加入購買,申請到貸款三十萬,本利、保險和 穟稅務支出各出一半,其內容如下:
房稅:320,000(買價) x 2.5%(住屋者稅率) = $8,000
房屋利息:$300,000 x 6.0% = $18,000
總計:$8,000 + $18,000 = $26,000
節稅額:$26,000 x 30% = $7,800
女兒詢問,如此與你們何益?父女因緣一場,何計較之有?何況,茶花女街住宅侍妻歿世,則屬元兒,女男平等,贈與三十年,額度均在免稅範圍。妻有異議,回程激辯,不歡而散。妻意女兒末知居留達拉斯多久?如何做此重大投資?說得我啞口無言。女兒工作異於常人,住處不定,住屋泛人照顧,確是問題。
約是三十年前,我到詹森太空中心工作,值城新興,哥哥鼓勵置產,買下共渡屋三萬三,賣主係律師,簽下契約讓與書,此契約書與平常房屋買賣有異,買主需在定期內取得貸款,買下屋主原先貸款,否則平素繳款則為租金。花旗房地產公司的郭先生指教需立即取得貸款,領得一般保証房契。峻嚴介入保証,取得貸款。隨後,我從事房產仲介,每兩年均需上課兩日以更換執照,契約讓與書偶在教材範圍。此買賣若似租約,不利買主,一般專業者,咸不鼓勵此道,斟酌女兒情況,似可一試。契約是女兒購買我們住屋,購價四十萬,十年內需貸款還清,每年利率6%;房屋轉租給我們,月租金$1,800.此為記官契約讓與,所有文仟均顯示女兒已可享受屋主稅率優惠待遇。租屋者年損失上限是兩萬五千元,可節稅約七干五百元,此契約算法如下:
年支出:
利息:$400,000 x 6% = $24,000
房稅( 目前扣繳 依賣主稅率 ): $5.000
保險: $1,600
社區會費初: $250
房屋修理費:$1,500
總計:$32,350
折舊: $400,000 / 35 = $11,428
年收入:$1,800 x 12 = $21,600
租屋年損失: 年支出 + 折舊 – 年收入 = $32,350 + $11,428 - $21,600
= $22,178
年節稅額:$22,178 x 30% = $6,653
國稅局同意買主之屋主權,惟賣主需年申報6265表,利息收入,此事無妨,蓋我少領退休金可也。女兒大喜,建議立刻買賣,妻知此中複雜,猶豫無著,放棄爭辯。
美國行使法治兩百三十多年,若州法沿襲歐洲,更為淵遠。如此解釋契約讓與書,是有瑕疵,如屋主住家減稅優惠得5%,課稅價值等,均需言之有理,否則地方稅率,是2.5%和3.25%之區別;課稅價值有廿萬之別,地方稅之差異在
$400,000 x 3.25% = $13,000 新課稅值 x 新租主稅率
$13,000 - $5,000 = $8,000 增加地方稅
女兒憤憤然離美赴亞洲出差,美國股市崩盤,全由次級房貸之故,八十年代,德州房地產暴趺,許多房屋廿年後始得復蘇,購屋不易,小孩從幼年目睹父母為租屋困擾,購屋焉得不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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