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有其屋之經驗/莊峻華
美國地大物博,住有其屋,不算困難,除紐約市外,擁有獨門獨院住屋,是一基本目標,尤其居住在德州,在休市有固定收入者,都可以住有己屋,最近我提到之老年生活安排,都是建立在住有其屋之經驗上,就是一切買斷,沒有貸款負擔。
於是一年內,只繳地方稅,約是住屋官估屋價之百分之三,還有住屋協會年金六百元,以我老人折扣,約是四千美元一年,我們三人居住,一人約是一百餘元,實在便宜,三人手機月費,都是一百美元。於是我可以開始每天心算,我的收支平衡,當年或是八年範圍內。
我們住茶花女街舊屋30餘年後,售出搬到此戴爾蒙特街,賣出去40萬,買進來26萬,所以賺錢,建屋質料更好,所差異者為學區不同耳,我們家人,均過學齡,所以無甚所謂,而且我準備在此屋老去,我自無需擔憂賣不賣出去之問題,說不定屋老後,建商又來收購,拆屋翻新。
剛開始購屋無本錢,所以有貸款,我們迅速提前還清,減少失業時之壓力,我的壓力是在子女高中畢業,開始上大學,我又失業,但無面臨危機,因無房貸,而且我也有妥善之安排,就是開始變錢周轉,非常有趣,賣掉兩棟租屋,取的現金十萬,我相信那十萬,一直讓我周轉到現在。
住有其屋,應該是住有己屋,也是儲蓄,也是累積資本,舉元兒為例,省去租公寓之費用,全部放在其退休金,我們老頭兒,僅繳一些稅,來維持此屋,都是能力範圍內,所以住有其屋是一目標,我提到之清晨散步,網球,游泳,家庭園藝,和結識鄰居愛犬等享受,都是盈餘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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