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2039 Creekhurst, Houston,TX 77099房產一事/莊峻華
1982年,我確實和惠美姊共同購買上述房產,買價是US$75,950,貸款
為聯邦FHA,最高額US$69,500,前款是US$6,450惠美姊與我各出一半
,此新屋原為惠美擬與茜茜合買,茜茜變卦,我當經紀人,不想傭金泡
湯,故同意合夥,第一年利息12.875%,每年增加利息1%,可以增加到
16.875%,一開始貸款每個月約是US$1,000 以上,惠美姊臨時改變主意,
願搬入居住,被迫出租,第一次房租每月US$600,貸款月付不足額,由
雙方合出,為此租屋損失年報表,國稅局曾來查我之年報稅。
交了一段時間後,利息和房地產稅,約是3%,加上水處理費,每年增加
,休市不景氣,房屋大跌,新屋被查封者充斥市面,惠美姊已經無法合出
每月不足約US$1,000赤字,由我獨自負擔,約是1987年,我要求惠美姊
放棄產權,解除貸款責任,惠美不置可否,於是我將貸款單,寄給惠美,
準備放棄,並負倒閉貸款責任,先母有一年向我邀功,說是她說福惠美姊
簽字放棄者,此屋我在2001年,賤價出售,其中整修費用US$14,000,此
為我投資房產中,唯一有損失者。
據言虎女房屋荒蕪不堪,年久失修,需要拿出一筆錢來,始能賣出,希望
惠美姊能提早注意,否則到時候,都是虎尾鎮公所,雲林縣政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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