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anuary 12, 2013

生意合夥人/莊峻華

生意合夥人/莊峻華 我因誤會房屋交接辦公室地址,錯過與建商面會簽字機會,在停車場 遇見建商,彼曰已簽完文件,但其生意合夥人,尚未到達,所有權狀 保險公司,就是房屋交接辦公室,就在我們證劵公司樓上。簽完字, 兩位年輕人走近會議室,主辦小姐曰,生意合夥人到,主要簽字者為 ㄧ位,另一位為我鄰座,於是我們開始對話,引起注意。 此合夥人為駁船生意者,是建商之金主,住宅區生意非本行,與建商 騎馬相識,說是新屋必須合乎己住標準,此建商經常聲稱,賣不出去 房屋,準備己住,於是合夥人,興高采烈描述新屋設計,有一室外內 院,將有室外火爐,內院可供坐飲,面對街道鄰居,主辦小姐遞上一 張彩色平面圖,其中有舊屋格式,庭院位置,休市住宅區有規定,房 屋建造,不准閱過前線,只能後伸,合夥人指出內院位置,約是元兒 房間位置,邊有一株百年巨橡樹,吾家之諾華方舟,颶風到來,吹倒 巨樹,全家人可乘舟而去。 今日休市,甚似七十年代,石油業興盛,許多人湧進,許多高收入者, 按照朋友估計,新屋價約是購地價之三倍,造價和利潤,各佔三分之 ㄧ,建商家族經營營造業,至少有兩代,多半是商業建設和豪宅,我 看其購屋價中,前款四分之一,貸款四分之三,銀行是最大合夥者, 此兩位合夥者,約是指前款部份,和建設部份,按照妻之說法,建設 開始,新屋買主,需要交款若干。 下午回舊居,巧遇建商和一對年輕夫婦,來自馬來西亞檳榔嶼,顯然 不是新屋買主,我們站在巨橡樹前,剛好校車經過,鄰居結集,我提 ㄧ誤遞包裹給隔街,要求與其犬道別,犬友寒酸後,衝出街道與牠犬 碰面,鄰居小女孩連忙跑出領回,32年舊居美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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