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29, 2013

特赦/莊峻華

特赦/莊峻華 最近老眼昏花,兩次轉帳透支,均因平素不記帳,支票和網路並進,偶有失誤,有 透支,銀行就有罰款,於是我連忙將款項補足,就是在同一銀行中,從活期存款,轉 到支票帳戶,我開一張支票給證劵公司,證劵公司當日,即給購買股票,一週後,仍 就不見支票帳戶,款項被領出,原來約差美金三千元,於是我開始緊張,將活期轉三 千五,到支票戶,再從另一銀行商用支票戶,開一支票存進第一家銀行活期,補足一 些最低無費用要求,結果發現有一美金三元不足商業戶,挨罰$38,於是我更加驚惶 ,第一家銀行,據聞罰款額為$10,但我仍舊未收到通知信件,於是我開始從遠水調 來救進火,將退休金領出兩萬,支票在分店印出,我到第一家銀行存款,準備找這位 來自非洲之印度裔美國人幫忙,請他給我一特赦,免去$10罰款,就像我請馬英九特 赦扁一般。 我們買賣房屋,都是經過此家銀行,先將賢妻私房錢,從合作社和此銀行存款;元兒 之存款;我兌現之兩張股票和退休金;琳兒之主力大筆貸款等四項,存在我之支票戶 ,等四工作日後,一比領出,交接日前一日,到第一家銀行領出一張大本票,第二家 銀行領出一張小本票,交給房屋交接公司,買下新居。舊居售出在後,領到售款後, 開始還帳,一筆一筆交待清楚,賢妻存回合作社,元兒存進銀行廣告1%利息之帳戶 ,我將餘款轉到證劵公司,準備運籌帷幄,準備再購屋一屋,贈與琳兒,表示真愛之 意,銀行家見我如此進出,像是大客戶,於是原諒我之$10罰款。 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我在兩家銀行,均有過此透支經驗,兩銀行均採取寬恕和原 諒,與客戶間,保持一微妙之關係,此為服務業奧妙之處,銀行不一定要施給此恩 惠,可以公事公辦,但亦不公然承認此政策,美國人甚能生意,而且出神入化,我 打電話給第二家銀行,我一直步行到其分行存款,在網路上交費,小姐聽到特赦一 詞,連忙查看資料和帳戶歷史經驗,馬上建議上司免去$38罰款。 美國英文中之特赦,為總統和州長特權,在西班牙文是對不起意,原諒我,寬恕我 等等,馬英九總統要特赦陳水扁,要寬恕陳,這是舉手之勞,若為長者折枝,陳之 過在被國民黨管到,南韓有位金總統,上任後特赦兩位軍投總統,當年迫害彼者, 當今總統逼死一位深得民心之盧總統,深讓歷史空留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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