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5, 2013

峰弟來信/莊峻華

峰弟來信/莊峻華 昨日台灣峻峰來信,我仔細拜讀三遍,拍案稱絕,連忙與峻嚴討論,晚 上電話台灣,與姊弟聊天,非常愉快,我們希望先母留下之兩棟小房屋 ,能夠順利解決。 峻峰文筆流利,非常幽默,難怪當過高中校長,做人做事經驗豐富,為 我所不及,吾家本貧窮,先母能幹,能置產實得力於萬里姊之領頭幫忙 ,栽培峻嚴大學畢業,然後峻嚴來美國,回饋家人,賢妻家境相仿,也 有類似故事,常為賢妻津津樂道。 母親過世後,我們有五位子女,同憶萬里姊看法,萬里也有一封信,詳 細說明解決辦法,就是由峻峰購買一屋,扣掉其出資加蓋成本,約三萬 美金喪葬費用,然後依台灣法律七分子女,此屋價值約是15萬美金,因 此七分數目不高,因為峻峰有惻隱之心,幫助一位稍微不幸之家人,居 住在此屋,而不是聲稱要捐給慈濟,因此我們三人,峻嚴,萬里,和我 ,準備放棄繼承權,全權交給峻峰處理,家有遺產,是件光榮之事。 子女中有兩位有異議,認為此屋應三分,因為當年當年有我書寫之切結 狀曰,此屋分配權為先母本人,茜茜,和惠美三人各三分之一,最近此 切結書,出現在茜茜書信中,而且有附帶一份放棄繼承書,請我簽字, 此非我所願,所以我又不放棄繼承權,開始要據理力爭,幸好峰弟來信 ,我又有放棄信心,放棄繼承權,讓他處理。 我很喜歡祖厝之說法,祖先棲息之處,就是今人有落魄者,也有安居之 地,最近我在一飯局,聽一位工程師,將祖先公媽牌,請到糖城,就是 他這一支不斷,我也如法泡製,將先父母遺照,置放於車庫辦公室上 供奉,隨時提醒兩未婚子女,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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