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5, 2013
峰弟來信/莊峻華
峰弟來信/莊峻華
昨日台灣峻峰來信,我仔細拜讀三遍,拍案稱絕,連忙與峻嚴討論,晚
上電話台灣,與姊弟聊天,非常愉快,我們希望先母留下之兩棟小房屋
,能夠順利解決。
峻峰文筆流利,非常幽默,難怪當過高中校長,做人做事經驗豐富,為
我所不及,吾家本貧窮,先母能幹,能置產實得力於萬里姊之領頭幫忙
,栽培峻嚴大學畢業,然後峻嚴來美國,回饋家人,賢妻家境相仿,也
有類似故事,常為賢妻津津樂道。
母親過世後,我們有五位子女,同憶萬里姊看法,萬里也有一封信,詳
細說明解決辦法,就是由峻峰購買一屋,扣掉其出資加蓋成本,約三萬
美金喪葬費用,然後依台灣法律七分子女,此屋價值約是15萬美金,因
此七分數目不高,因為峻峰有惻隱之心,幫助一位稍微不幸之家人,居
住在此屋,而不是聲稱要捐給慈濟,因此我們三人,峻嚴,萬里,和我
,準備放棄繼承權,全權交給峻峰處理,家有遺產,是件光榮之事。
子女中有兩位有異議,認為此屋應三分,因為當年當年有我書寫之切結
狀曰,此屋分配權為先母本人,茜茜,和惠美三人各三分之一,最近此
切結書,出現在茜茜書信中,而且有附帶一份放棄繼承書,請我簽字,
此非我所願,所以我又不放棄繼承權,開始要據理力爭,幸好峰弟來信
,我又有放棄信心,放棄繼承權,讓他處理。
我很喜歡祖厝之說法,祖先棲息之處,就是今人有落魄者,也有安居之
地,最近我在一飯局,聽一位工程師,將祖先公媽牌,請到糖城,就是
他這一支不斷,我也如法泡製,將先父母遺照,置放於車庫辦公室上
供奉,隨時提醒兩未婚子女,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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