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November 14, 2012
美國失業保險制度/莊峻華
美國失業保險制度/莊峻華
美國僱主,需要參加員工失業保險制度,就是需要交稅,州政府之C1和 C3,
小個體戶在申報生意支出,若其中有工資一項,國稅局即通知州政府,派稅
務官員,前來討論設立員工失業保險稅,每季申報一次,同時交稅,非常清
楚,曾有一年,約是1986年,我被介紹一位親戚,前來辦公室工作,有此經
驗,州政府官員前來解釋,設立帳戶,隨後,國稅局給予一個體戶號碼,以
便識別。我在辭退這位親戚後,她並未申請失業保險理賠,因此我步甚詳細
理賠內容,約和勞工撫恤保險之撫卹部分賠償相同,約是工資之1/3,每周
有最高額限制,也有領取時限,最近有2008年經濟大蕭條,時限延長到99
週,今年初,歐巴瑪總統,再提一經濟復甦方案,4,700億美金,一半以上
是繼續發99週之失業保險金。
我誤會失業員工,申請失業保險理賠,僱主需要負責一半理賠數目,據一位
同是請教會計師曰否,州政府和聯邦負擔。我之看法為,政府基於人道,工
外移到中國,電話客戶服務外移印度等,政府提供一機會,使失業者有充份
機會,尋找新工作,幫忙家計,準備適應低收入後之家庭等,此為人道之政
府。
我不清楚台灣是否有此,員工失業保險制度?如有此制度,以國民黨中國政
權,甚難不如雷貫耳,況且,中國朝代不曾有此,連政府官員在內,先秦之
禮運大同篇無此名詞,我懷疑台灣有此政策和保障,只聽聞僱主工廠西進中
國,捲款捲廠司逃,包括未付工資,員工退休計劃等,逼使員工自組自救會
,像一般社會騙局一般,大有為之國民黨政權坐視無顧。
當今對岸大陸中國,有如此國家政策乎?富士康許多人,因工作時間過長,
青年人不支,跳樓自殺,舉世譁然,連一起碼工作環境,初級班要求僱主,
均忽而不視,如何奢談高級班之,員工失業保險制度?我不能想像到,一
個國家使派武裝警察,活生生打斷異議者手腳,殘廢其身體,得能照顧失
業者。
中國人不是美國人,我當過國民黨中國人,讀過中國書,了解中國文化傳
統,中國人喜歡吹牛,全球經濟第二,美國在衰退中,所有中文媒體均如
是說,中國經濟成長,即將超過美國,明教授啊,就是經濟超過美國,中
國絕對不會成為美國,台灣永遠不會被中國統一,中國人曰和平統一,人
往高處爬,水往低處流,台灣在中國武力威嚇下,只有維持現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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