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13, 2012
美國私有財產制度/莊峻華
美國私有財產制度/莊峻華
來美國之前,我家尚未擁有財產,居住在糖廠宿舍,父親過世後,糖廠需
要拆建新公寓住宅,遷移母親一次,我未能攜帶之舊日相片,完全遺失,
小孩無法看到期父幼年紀錄。許多台灣移民,來到美國之後,沒有傢俱前
,即分期付款,買下住屋,美國政府鼓勵,住者有其屋,只要交5%前款,
加上有職業和信用,銀行可以貸款95%,此為美國私有財產制度典範之一
。
美國私有財產制度,成襲人類發展史,我之聽聞全球國家,絕大部份如此
治國,美國法律,聯邦和各州,均有明法,保障私有財產,私有財產,包
括非房地產部分,像股市證劵,私人傢俱珠寶汽車遊艇,私人資本等,美
國人喜歡自譽,出外作戰之軍人,犧牲性命,就是在保護此私人財產制度
,和國家之民主法治。
台灣基本上,承認私有財產制度,國民可擁有私人財產,私有財產有相當
之法律保障,但是台灣有嚴重之安全問題,對岸大陸中國,對台灣領土有
企求,極想吞併台灣,威脅台灣人自決之意願。
中國政府,並不承認私有財產制度,1949年造反成功後,全國土地沒收,
近代外資進入中國,釋放出工業建地,租約99年,其收入為官員私吞;
為許多新建設,拆房索地,驅趕住民,圖謀私利,幾十年如一日,有武
力鎮壓為後盾,台灣人非常清楚,非常了解,統一並非理智,中國收回
香港澳門,許可50年維持私有財產制度,如今超過15年,中國始終沒有
改變對私有財產制度之承諾,香港澳門制度,再延長50年?
中國人不是美國人,我當美國人多年,當過台灣之中國人亦多年,我了解
中國人,中國自號經濟全球第二,隨時將趕過美國,中國人喜歡吹牛,明
教授啊,中國永遠無法成為美國,因為在武嚇下,台灣絕對無法與中國統
一,台灣永遠維持現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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