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12, 2012

售屋/莊峻華

售屋/莊峻華 幾週來妻為售屋購屋,整理搬屋忙碌,我仍舊按兵不動,先是運送一些庭院 花木磚塊給奧斯汀琳兒,週五新屋交接,再去地形觀察,研究如何搬家,需 在明年初,交出舊屋,我在過去有過售屋經驗,三次均是出租房屋,兩棟需 要修葺整理,售屋在外,不曾驚動到住家,如今有異,涉及許多存捨傢俱書 籍,夫妻間開始有爭執。 茶花女街住家,56年舊,我們住32年,售屋時有利潤,我們準備再購買兩 屋,分別贈送子女,避免增值稅,此屋確實歷盡滄桑,一段時間時價低於買 價,屋況無法與較新屋比較,妻有親戚慫恿,主張走掉了之,重新在糖城購 買新屋,我曰此為不道德,堅持聖賢之道,貸款為民間存款,告貸必有決心 償還,此為做人基本道理,幾年前屋價開始上漲,妻又來要求兌現,我又遲 疑不定,直到我遇購屋騙局,將此屋讓給妻與子,以免官司纏身,因此,妻 與琳兒聯合陣線曰,原則上住屋已非我有,元兒意不敢得罪其母親,於是我 再抵抗曰出家,琳兒為大公司商業顧問曰,讓我在新居出家,再給14萬美金 ,投資股票,我於是見錢眼開,但因稅務,決定與琳兒在休市共同購買新居, 將來贈送琳兒,妻亦同意,於是功德圓滿,皆大歡喜。 我在單身時,5%前款購下一共渡屋,一獨門獨戶小屋,婚後購置兩屋,自住 一屋,其餘三屋均出租,收入不及房屋貸款,加上折舊,造成出租房屋損失, 每年可以節稅,就是在婚前兩屋付清貸款後,光折舊亦可避免出租收入。98 年跌價售出共渡屋,添款若干,購置一新車給妻,使用迄今;2002年,分別 售出兩屋,都是擁有23年歷史,修葺費用加上增值回收折舊額,利潤非常有 限,因此我常懷疑,投資房地產,是否有利潤可圖,當年有10萬現金,剛好 幫忙兩位子女,攻讀5年州立大學,當然,我又領出個人退休計劃金,在信用 卡上變錢,停止屋險,停止個人健康保險等。 鄰居江那生是位律師,又是房地產代理人曰,屋價其實與購價,息息相關,他 估計售屋價將緩慢提升,建商新厦賣價若可,有利可圖,則舊屋價將上昇,原 則是新屋價為舊屋價之三倍,一倍為造價,一倍為建商淨利,新夏買主必須感 到費用舒適不難,始能有繼續買賣,當然和美金貶值,和休市之石油業有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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