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權工作法/莊峻華
密西根州參眾兩院,通過有權工作法提案,工作在有工會公司者,可以不交
工會費用,工會費用像是課稅一般,密州共和黨州長史奈特,行將簽署成為
法案,工會費用,包括組織團體健康保險,和罷工期間之補助金等,最近有
洛杉磯港口工人罷工,貨櫃輪船庭泊港外,無法停岸卸貨,每天損失不少。
約是五年前,元兒開始在一超市工作,超市許可工會,每兩週薪資中,可以
看到工會費用,我要元兒退出工會,其同事曰,需與公司人事討論,後來讀
到工會信件,始知工會屬於全國更大之超市聯合工會,此巨大工會組織,統
一籌劃健康保險,並非豪華者,但基本項目均包括,年輕人健康無甚需要保
險,有則更理想,於是我們立即財稅務計劃規範。
許多美國工作者,無法購買保險,當然絕大部份之年輕者,用不上保險,就
是老年人,保險也無法提供每人,均可領到福利,保險必須是許多人交保險
費,讓少數需要者,生病時有保障,如果許多人申請理賠,保險費昂貴,上
述有權公作法案,一定會出現。
工會要求工作者,須有合理之帶遇,因此成本高,許多工廠外移,留下國內
工作機會者,多半是政府契約,國防工業等,成本高,當然稅務必須增加,
美國雖言富有,然而無法精簡處,造成許多透支,政府告貸度日。有權工作
法,將削減工會收入,減少工會討價還價之成本,其結果是工會會員,無法
有組織有系統之對抗資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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