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13, 2021

老年財務安排/莊峻華

 老年財務安排/莊峻華

琳兒電訊來,建議我寫住屋生命信託給元兒,大概是避免死亡後,一些遺囑認證費用,我想做一些研究,我是寫下遺囑,死後遺囑真僞,依法是需有認證手續,有人執行,遺產需要給付執行者費用,我生前節儉,所以才省下半棟住屋,另半棟屬愛美,元兒與我們同住,我死後愛美元兒繼續住此屋,應無人有異議,我遺囑自寫,好像是找琳兒執行,費用一部分給她,我無異議,大概是法院也要一些費用立案,這我是需要避免,住屋生命信託,大概是此意。

聽聞現金的部分是兩百萬美元後,開始扣遺產稅,這是聯邦部分,德州也扣遺產稅,何數開始扣?我需要請教球友,我大概無需憂慮,房屋固定,不做好安排,一時還跑不了。

愛美有想法,她認為我再年邁些年,可以先賣出此屋,然後搬到一稍新較小住屋,元兒較無需維護,我現在想來也是方法,也許就近搬到奧斯汀,琳兒可以幫忙照顧,她能管理住屋,這些都非憂慮才是,中文曰庸人自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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