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3, 2013
兩代/莊峻華
兩代/莊峻華
我年紀在台灣和美國,都算長輩,英語曰老公民,我在四十年前,遇到許
多社會話題之重點,就是婆媳之間,兩代問題,老長輩,尤其是婦女,都
說苦水需流,最近幾十年,我都避免如此問題,尤其是岳母大人過世,更
無此資訊,不想時光荏苒,我自己已經市長輩矣,雖然我是人老心不老之
頑童,喜歡和狗,狗主人,鄰居等人談話,但實在生活之大半是慎獨,許
多思考機會。
我們家兩小孩,均已成年,從小我就唸唸有詞,說是要跟元兒住一起,不
一定是居同屋,如果小孩結婚,我就般道附近,最理想是加州,小孩一時
不解,而且能力亦無法獨立,所以一直與我們同住,搬家時,我們甚至贈
送新居產權一半,賢妻擔心小孩結婚後將有異變,此為傳統思想,當家者
,早已金蟬脫殼矣,送小孩就是送小孩,沒有肉粽細繩牽住。
琳兒選擇回舊公司工作,其辦公室有兩選擇,一為達拉斯,一為休士頓,
達拉斯為商業專門;休士則為石油業,琳兒專門於商,但多半工作在外,
所以選擇休市為基地,住在家裏,坐飛機來回,所以也從奧斯汀搬回家,
幾次想要在外購屋,因為老舊昂貴,均為我們否決,她有異議,但也買
不到,所以下班後回家,我們一家四人,除賢妻教會有事外,幾乎都是
慎獨能者,老人沒有所謂空巢之憾。
我們之兩代,和過去我觀看之兩代,迥然不同,我們這一代,非常有自
信,不敢期待下一代能來照顧,歐美社會均如此,聽說台灣亦然,許多
台灣這一代,均能自行出外旅行,又有心煩惱下一代工作,很有意思,
有人甚至提醒我,需要照顧三代之一代,如此一代,前有古人,但已無
來者,我不敢說我有照顧前一代之經驗,但是照顧下一代者,不落人之
後,此為有意義之人生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