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23, 2013

祖厝/莊峻華

祖厝/莊峻華 先母過世,留下一間祖厝,未留遺囑,所以虎尾之大姊,有封信來,說 明祖厝處理辦法,之前我曾與大姊交談,稍知祖厝道理,很快就將信, 傳給休市三位親人。祖厝是過世親人,歸宿之屋,只有男子後代,始能 繼承,而且需要保證,不隨便外賣他人。 吾家本寒門,先父過世後,先母努力,加上有孝子女幫忙,一舉購得一 新屋,再經峰弟出資加蓋,先母視為祖厝,為莊家第一像樣住屋,當然 ,我們來美國,毫無祖厝觀念,住屋買賣平常,是有男孩,但又不像要 結婚生子,不敢妄想有祭祀祖先之大念。 我在仔細回想,離台前在虎尾,初一十五,需要舉香拜祖先,就是曾祖 母遺照,和觀世音菩薩玉照,所以糖廠宿舍是,當年之祖厝,因死者有 歸宿,固有餘蔭,保護後人,峻峰有孝,祖母往生,前往三峽接靈歸虎 尾祖厝,是故兩子女,均受先人加持,成為醫生。 我有先父母遺照,加上兩木刻佛陀觀音,我將置放於改裝車庫辦公室, 當為我內心之祖厝,要鼓勵元兒成家育子,讓我這一線祖厝續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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