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外患罪訴狀全文讀後/莊峻華
台聯黨主席,黃昆輝先生,10/27/2011,俱狀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,提告總統馬英九,大陸委員會主委蘇起兩人外患罪,犯刑法104條,通謀喪失領域罪,其訴狀清晰明瞭,文辭通順,確是千古好文章,台灣法治,將面對再一次考驗,台灣法官,都是高考及第,許多尊嚴,需要在姑息養奸,遺臭萬年,和自反而縮,雖千萬人,吾往矣,儒家古訓,兩項下,做一明擇,台灣選民,亦須判斷,馬之胡作非為,是否經過選民授權?
黃是前總統,李登輝內閣陸委會主委,是1992年香港談判之當事人,訴狀指出,當年中國堅決,台灣是中國之一省,中國只有一個,台灣無法接受,僅同意談判僅談事務性,兩岸之通商等課題,此合乎邏輯,台灣政情演變,1989年,小蔣去世,李登輝政權,從來不曾,也從來不敢,說是台灣是中國之一省,如此共識,中國一而再,再而三之堅持,中國只有一個,絕對不承認,馬英九和蘇起等人之所未,中國承認之九二共識,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,台灣是中華民國,國民黨洋洋自得之,各自表述,全文曰,九二共識,各自表述。
馬英九總統,真有辦法,如此矇騙台灣選民幾十年,他有美國永久居留權,子女都在美國定居,無須憂慮後路,真要憂心者,實為台灣選民,中國生活,遠比不上台灣,馬將台灣送給中國爾後,再後悔已經無救,選前要共同注意,黃昆輝主席之努力,雖然台灣法院不可靠,這些法官亦無法,通通有移民國外之能力,要提醒彼等自救救人,最後是選票,用選票淘汰馬英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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