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伴/莊峻華
我在郵輪旅行中,遇及許多年邁遊客,其中有兩對,甚引我注意,均非配偶,而是年老伴侶,如此結合,在今日社會中,或是常見,只是我不曾留意到,一對是在酒吧演唱中,在舞池從頭跳到尾,我在哈里法克斯街道上認出,男士解釋,兩人並非長期舞伴,而是女士舞藝高超,從中引導耳,彼居倫敦,其住紐約,我踏出呼倫歩,前夜兩者布魯斯腳步,只要我晚上,邀彼共舞,必可了解,此為我在虎中教書,擔任學生課外土風舞蹈輔導,所有見識,爾後在船上,常有碰面,只是我追隨之歌手若西,演唱局中,佔領舞池,無法提供聽眾跳舞,故無機會邀彼,但妻已同意今後,將參加跳舞課程。
另外一對,來自紐約西部,巴伐落市,今年我有北國行,驅車路過該市,進入尼耶加拉大瀑布,80歲老者與我有共鳴,非常投機,講到其結婚57年,其伴51年,我有些混淆,女士解釋,彼等為鰥寡者,巴伐落市,有一長春會,約400位會員,此番有一團50人,專車到曼哈頓,參加郵輪旅行,女士聲明,彼等並非配偶。幾日後,我們又在餐廳見面,女士與我比鄰,說話方便,老者忙與美人談天。女士說明無法結婚之緣故,女士曰自其守寡後,每個月社會福利金,和其先夫退休金等,超過三千美金,再婚當然好,但不知此位80嵗老先生,何時掛去,亦不知其福利金情況如何?是故在兩相情願,子女無異議下,進行同居,各自保存住屋,我說在德州,此為一般法夫妻,就差一明媒正取耳,女士不[甚了解。我解釋給美人,出外旅行,寒寒酸酸,都是在省老本,以供將來美人守寡後,與人相逗之老本,美人笑曰,彼不如此愚昧,我仔細思慮,年老伴侶,並非愚昧,只不過聖經未提及耳。
美國同性戀者,爭取配偶地位,在6州獲得承認,其原因與配偶福利有關,經過老伴這一大圈,我始了解其重點,此為世俗道德觀所不容,但確是是社會問題,鰥寡者,在台灣人社會中,曾經是重大課題,新生代老者,比較自立,無須仰仗子女,但仍舊無甚改進鰥寡居生活,我已年邁,也不敢多加思慮,此為現象,許多狀況,不少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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