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失業福利金爭辯/莊峻華
上週二夜網球局,史丹那隊長,與幾位隊友談到,失業福利金,曰歐巴瑪總統說,失業者領該福利金,比做事好的多,隊友均緘默無語,我因有爭辯劣性,插嘴道,歐巴瑪乃智者,當非如此愚昧,總統大選期間,如此言語,另人口實。史丹那和隊友羅傑士堅持,我再詰問前後句,彼曰不知,我說鄰居莉絲女兒失業,所領之失業金,比莉絲在咖啡店全勤待遇高,失業金為美國法律,是經過國會和總統簽署立法程序,凡是合乎條件者,目前號稱,可領到99週失業金。兩位再辯,歐巴瑪以行政命令,更改1996年,克林頓之社會福利法案,限制領取福利金者,必須有證積極謀職,抑或更職再訓練,始得領取福利金,此為著名之預算平衡法案,克林頓第二任內,由於經濟成長,有計畫之小本戰爭,減少社會福利金成長率,國家是有幾年結餘。
行政命令係,小規模之行政方便,讓受國會牽制之總統,有權執行一些小本額之建設,偌大學生貸款等,絕對不是若,4370億美金之失業福利金,此款在去年底枯竭,保守之共和黨屈服於,龐大之社會壓力,今年勉強同意,始得繼續發放。領取者之濫用,和聯邦官員知瀆職,和法令之誇張等,始有今日社會之不滿,歐巴瑪政治心態,趨向進取,夷察其生平成長,受益於政府對弱勢者之照顧,焉有過河拆橋之念?我在美國一輩,為公司革職五次,從來不曾許可,領取失業金,亦因如此條件,革職事實,並非失業。兩位和許多美國人,不滿失業者,謀職不力,領取失業金後,再領貧民社會福利金,我說如此為美國處理,征服後之原住民,給予微薄之補助金,中斷其先祖征戰之能力,我曾拜訪過華盛頓州,幾處印地安國境,令人心酸。
今夜網球局後,羅傑士用心,準備兩份减報,提到社會福利部長,凱瑟琳‧謝貝利歐斯,解釋克林頓法案之執行,並無歐巴瑪之語錄,部長亦無如是說,領失業金者,比社會上低收入者佳,確是事實,但絕對不比舊日全職收入好,人若不擅用如此喘息機會,日後必為貧民。另外一减報,攻訐歐巴瑪,從頭到尾,不曾讀到歐巴瑪失言之前後,抑或本段,作者認為歐巴瑪為第王總統,為所欲為,我深覺不然,此非我所認識之美國,歐巴瑪之行政權,比諸其前兩任,小布希和克林頓,相形益微。
二十餘年來,美國工作外移,最近以毎年一百萬之速率成長,此非善事也,仍舊有文章在網路新聞中歌誦,說是若要出售汽車到中國市場,必須在中國設廠,在美國製造,成本過高,此皆為事實,然美國人失業後,購買力弱,低價房屋有市場,美國人精簡,不作無謂之開銷,連生產之中國,均感到壓力,美國失業率高,為近代美國人,所需面對,並非歐巴瑪之,一言一語,所能左右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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