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February 4, 2015

對日勝生一役/莊峻華

對日勝生一役/莊峻華
柯文哲市長上任後,馬上被迫面對五項弊案,每天都有精彩之演
繹,每天我和台灣民意一般,守在網路谷歌影音節目,其中最棘
手之一案,為日勝生公司案,郝龍斌市長在卸任前,要求日勝生
吐出76.8億新台幣利潤,日勝生提交仲裁,柯上任後,仲裁會要
柯表態,是否承認仲裁案,因為此案為前任市長政策,柯同意,結
果有一位用功之國民黨市議員誤會,柯在放水,不為市民謀最大福
利,姚立明教授有解釋,但時間有限,所以我在部落格繼續申辯。

我們在保險業,或是房仲業,證劵業等執照考試,都會考到糾紛之
仲裁,就是有規模之公司,要解除代理契約,也有一仲裁程序,這
是一拉丁語,阿比錯阿,就是雙方決定法庭見面,需要先經過如此
程序,仲裁者一般有三位,然後投票決定,雙方可以不服,提出法
院訴訟,台灣之仲裁經驗,曠日費時,所以雙方都願妥協,結局是
半數成交,議員擔心,錢回收過少,但我仔細柯之言論,他不會同
,而且他認為要還90億新台幣,糾正之前監察委員,認為是110
億新台幣,柯要日勝生乖乖吐出76億新台幣,否則優先追查,所有
日勝生之市府機捷運包商案。

追查過去16年,國民黨兩任市長,頗令郝馬兩人,坐立不安,公文
解密,官商現形,台灣人很仔細判斷,此中奧妙,商人面對要吐出之
肥肉,必需考慮賄賂之成本,早晚會露出馬腳,所以馬英九和郝龍斌
,還有一大推國民黨官員,都要準備坐牢,不是圖利他人,就是貪污
,一案一刑,這是國民黨,自家法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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