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10, 2015

70.50 歲/莊峻華

70.50 /莊峻華

個人退休計劃,一生中有幾個年紀,需要注意,70.50歲是必須
開始領出之年,可以暫延到翌年申報日,我已經接近此年齡,必
需要開始準備,於是調出國稅局590號公文,詳細說明,領出辦
法。過去我讀過一文章,提到最少領出額,和提前領出辦法相仿
,都是採用死亡率表,就是國稅局認為,男女之平均壽命,減去
領出年紀,其數目當分母,退休金當分子,除下結果,就是最少
領出數目,我一直如此回答我之客戶,有一天,一位客戶到達70.5
歲,保險公司給他建議,其數目低於我之看法,我稍看一下590B
表,果然有幾種領法,有夫妻平均壽命當分母,有的是和平均壽命
無關,而是大概一除法,國稅局主要是要國民,領出退休金好報所
得稅。

59.50歲,是可以開始領出退休金之年紀,就是說領出而無需罰款,
領出數目無限,而且也可不領,有別於提前領出,避免10%罰款之
條件,就是每年都需領,而且也有領法原則,和平均壽命有關,個
人退休計劃,和稅務安排,息息相關,影響到個人儲蓄,和生活習
慣。

每年四月十五日前,需要將個人所得稅申報,所有年收入,包括社
會福利金,公司退休金,個人退休計劃金,證劵股息所得,和利息
所德等,必須申報繳稅,幾十年來,職業培養出習慣,退休收入都
需要,提前安排,僻免意外稅務負擔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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