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中居 /莊峻華
我經常北上奧斯丁,助琳兒打掃房屋庭院,準備租屋就緒工作,中有閑隙,拜望鄉賢,簡公勇,閒話人生,公聞琳兒置產曰,此為城中居,並拼其英文,琳兒再拼一次,返家後,經查辭典,為僅次於貴族意,為高尚人家,上流社會者,然此非話題本意,公意美國白人,因諸多因素,回流城中定居,地方政府,學區等,增加稅收,迫使原居民,遷離城中,英語微妙處,辭典中,確有城中居定義,公曰電台許多評論。
如此消長,原因是,政府大企業投資,集中在城中,奧斯丁為例,州政府,法院,稍大商業區,和德大本校,均在城中,城中是最大之,就業中心,油價上漲後,年輕者須深思,郊外居,是否合算?漸漸之回到城中,連大城市,若休士頓,城中換然一新,城中居則是,新建高樓大廈,獨門獨院者,尚在少數。城市居,使人輕易使用,近代公共設施,和古典文化,建築,歷史等,奧斯丁約有,150年歷史,許多當年建築,仍在使用中。
過去之美國,居民往郊外移民,城中心日益沒落,尤其是中西部,許多大都市,均有治安問題,美國鋼鐵汽車業蕭條後,許多都市,一厥不振,倒是西南德州,因石油業,一枝獨秀,石油帶來許多,連帶工業,許多人從各州,投奔奧斯丁,人口增加17%,盛況有若70年代之休市,原因是德州仍舊是,美國物價,最為合理之一州,德州是一生產大州,工作之處,沒有輕鬆之觀光事業。
琳兒開我94年舊車,自工地穿過城中,經過國會街,巴頓街,到一泰國小餐廳,餐廳在一乾渇小溪畔,店主人曰,天熱和暑假,影響生意,餐廳為一活動汽車屋,並無冷氣,戶外幾張野宴餐桌椅,許多人開始創業,許多人無法烹調,只好將就環境,城市居和年輕人,說來亦是刻苦耐勞。
我將第二棟住屋,洗衣室油漆完工,整個舊屋翻新,房客將在下個月中遷入,房客是位律師,和一位研究生,已在附近居住多年,原房東準備,出售租屋,房客仍舊喜歡城市居,不願郊外購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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