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送愛美上陪審團/莊峻華
愛美有陪審團義務,詢問我幾次如何搭公車到城中,最後我決定專車送她,因為陪審團集結時間是上午八時,搭公車時間甚難掌控,何況我也閒來無事,幫她解決交通問題,也是一件有意義之事,於是我按時早睡,清晨六點半就出發,七點就抵達郡中心,美國是法治國家,許多訴訟,訴訟需要陪審團,公民到七十歲,始得免除陪審團義務。
選上陪審團,很不容易,因為選擇人選甚是豐富,我一生都不曾被選上,最接近者是第二輪,約有五十位可選出幾位,然後就被遣送回家,按兩造律師解釋,人選約是前十位,後面者輪不上。被徵召召者,可免費搭公車,還有贈送四元美金車馬費,有時後法院還節省下來,我甚吝嗇,但也不曾計較過。
最近,我常觀看川普的面對司法,陪審團之調人應訊,這和選擇陪審團程序稍後,陪審團成立後,檢察官開始調察案件,愛美這責任,是已經開始要審判矣,選上就當場上法庭聽審,所以我在家等電話,準備再回城中,接她回家。
有一年,約是1980年代,我應一客戶請求,當他民事訴訟之證人,我當日也出庭,準備作證,證明客戶之性格,是一守法者,開庭時鄰居原告撤除告訴,他甚無奈,律師費用已經達20萬美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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