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28, 2012

勝選可以改變台灣法治/莊峻華

勝選可以改變台灣法治/莊峻華 台灣法治,進展牛步,此為台灣人選擇國民黨,我本無可厚非,但扁案冤獄, 政治冤獄,於我有悽悽焉,予非好辯者,實不得已也。夫國民黨法治,抄襲歐 日,固步自封,承襲古中國朝代帝制之封建,其目的再把持,既有之利益,無 視於國家現況,人人平等,民權之尊重,台灣維新之道,唯有選票 ,推翻國民 黨一途。 我在童年,就讀糖廠小學校,一位博學之中國流亡老師,講解中國歷史,說是 劉邦一夥供入咸陽,著蕭何搬走秦法書冊;項羽晚到,一把火燒掉阿房宮,楚 漢相爭後,高祖以秦法治國,ㄧ直朝代相傳,兩千年來,一直不曾改變統治者 之心態,包括當今之中國和台灣,兩中國人政權,國家法律均非當年之秦法, 均抄襲歐日,但經國幾代假共和朝代統治,仍舊畫虎不成反類犬,台灣之法治 現象,真是不倫不類,尤其是扁案,枉費李登輝和扁,多年之努力,李陳兩任 總統內,釋放所有異議政治犯,如今中國人馬氏執政,因心態極度而製造一更 大而唯一之政治冤獄。 我在美國,尤其是在返鄉掙扎過程中,詳讀中國古文經典,希望能了解,何以 中國統治者,毫無顧於人性?尚且自行標榜仁政,讀到史記之商君列傳,上述 秦法之始祖,商鞅變法僅十年,以當今法治標準,應為啟蒙期,中國帝王統治 之工具耳,自秦法後,帝王不察,中國人亦不追究人權,人民和統治者,均有 共識,自甘墮落。有位電視民嘴,美國英文曰,博學多聞者,解釋何以程序重 要,在於保障人權,法庭提訴,係以政府力量,扁案係國家無限資源,區區一 介平民,無法與以匹敵,扁之遭羈押,程序和慣例不符,與國民黨自訂之國法 ,況且扁遭羈押後,對扁之抗告,有所限制,此為歧視,此為不公平,此為夾 私怨以報工仇。 2008和2012年,兩次台灣總統選舉,台灣選民決定,給予馬英九授權,擔任 國家總統,同意繼續迫害扁之人權,許多人開始要求,釋放扁,無論是特赦, 亦或是平反,我均無異議,有惻隱之心者,應該以投票選舉民進黨人,推翻國 民黨之政權,無論是地方選舉,中央選舉,無論是縣市長,議員或立法委員, 不給國民黨政治選舉壓力,國民黨絕對不會讓步,阿扁恐將老死冤獄。 明年底,台灣將有地方選舉,扁案可為選舉議題,從今日開始,即應熱炒,以 顯示國民黨馬事之不人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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