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23, 2010

社會福利金 莊峻華

社會福利金 莊峻華

朋友電郵一封信曰,阻止發放社會福利金,給非法移民,若此法案在國會通過,請連署請願書,要求歐巴馬總統否決該法案。信中說明為,此非法移民者,一生未曾繳社會福利金稅,如何能領用社會福利金?許多人簽署聯名,散步公園,詢妻意見,妻稍大意,曰當然不可,於是乎,我開始我的政治論點。

沒交社會福利金稅者,即使是美國公民,亦無法領到社會福利金,目前,外國移民,老年者,所能領取者,係一貧民救濟金,由各州發放,多少因州而異,信上要求連署者,應非此項。所提者,應指非法移民,而且常年繳社會福利金稅,如今年老,無法工作,亦享受不到社會福利年金,問題在此。此為移民問題之一,不是美國迫切,而有燃眉之急,所以一直無法正式面對,國會正在立法之程序,給予非法移民者,社會福利金者,僅是移民問題之一耳。

清楚而後,我們在捫心自問,此類人士,繳了錢,又領不到福利,道德乎?是,是非法移民,移民法定義,原本不該滯留美國,但美國確有四千萬,非法移民,許多人貢獻美國社會,據聞,學生助教回母國,美政府許可,退回其繳之社會福利金稅,如此,亦可稍緩這些不爽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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