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10, 2015

稅務2015/莊峻華

稅務2015/莊峻華

年底前,必須決定,是否領出退休計劃金,這是稅務2015,我電話請
教兩位親戚朋友,有了結論,必須開始有計劃領出,因為目前稅率,看
似低於三年後,三年後是70 ½歲,法律規定必須開始,領取退休金,如
果沒有重大之稅法改變,我的收入會增加,所得稅率,一定增高。

我目前主要收入,是社會福利金,一年約一萬八,還有一些股息,股票
基金長短期獲利,一服務公司年金,和利息等收入,這些收入總和,如
果超過三萬五,其中社會服利金之85%,需要列入當年收入,所以我一
直省吃儉用,暫時停止領取退休計劃金,以便將來留下給子女,一直到
幾天前,始發現有大款急用,領出退休金,將面對重大稅務問題。

例如我想貸款給家人,現金購買房屋,如果領出退休金,則需要在60
內補上領出款項,否則須交當年所得稅,所得稅龐大,需要再領出退休金
來交所得稅,此非邏輯,房屋投資獲利,不成比率,所以正常手續,應該
是向銀行貸款,現金購屋,並非捷徑。

我之問題,是在該否現在就開始領出一部份,開始交所得稅,結果是對的
,因為以我之收入,三年後應該比現在稍高,而且稅率不會減低,雖然省
吃儉用,目前用到領出之退休金,但可以轉移到羅斯個人退休計劃,有計
劃之交上當年所得稅,羅斯領出時,就無法交所得稅之壓力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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