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17, 2009

大法官甄試聽證會 莊峻華

大法官甄試聽證會 莊峻華

歐巴馬總統提名桑妮亞‧司徒邁佑法官為大法官,參議院之司法小組舉行甄選聽證會,此為十五年來,民主黨總統得以提名之首次,民主黨在參院佔多數,60:40,小組裏12:7,十分篤定,然此位司徒麥佑法官亦十分傑出,在紐約擔任法官十七年,之前,當過民間律師七年,地方檢察官五年,資歷完整,另外,學校教育,普林斯頓和耶魯,均甚傑出。

提名後五個月,始辦聽證會,期間法官親赴參院拜訪89位參議員,新聞已詳述共和黨準備如何使提名無效,令總統難堪,其中尋出八年前法官在伯克萊演講之一小段,拉丁女士經驗較白人男士佳為由,來段章取意,謂法官有種族偏見;另外,一康乃迪克州紐海文市消防警員升職考試案,來證明法官對少數弱勢者保護法造成不公平之忽視,剛好,此案正由最高法院5:4駁返法官高院判決,共和黨明指法關見解非主流。

許多人觀看全程,我因尋不著廣播電視台,僅得隨時閲讀網路美聯社快報和許多布落格,晚間新聞有公共電視台之節錄和講評,翌日,紀事報和華爾街日報均有顯著之報導,再再均不若現況轉播之精采,這已經是最後一日,法官已近過關,下午,則由兩黨邀請正反兩造支持者前來提供證詞,支持者之證言,非常特殊,深富感情,是難覓之英文傑作。

法官非常禮貌,不卑躬曲膝,面對共和黨參議員反覆詢問,她說法官責任是對法律之忠貞,不在於創造法律,法官不應有個人哲學,重點在聆聽兩方律師之辨論證詞,再行結論,而非一兩句發問假設題,即行論斷,四兩撥千斤,她無法創造新法,消防警官考試,視維持初審原判,當今法律如此;墮胎案,須審全案先後,而不是預設立場;國民有權攜槍械案,共和黨想套她立場,她亦堅持法官對法律之忠貞,何況憲法第二修正案正在爭辯中,許多州正在立法限制私人擁槍。

聽證會深富教育性,台灣之國民黨,從馬總統以下,均應上此課,對法律要忠貞,不能劈腿,立法院要制定適合時宜之法令,使國民得以置手足,當然,無罪推論,尚未証明有罪者無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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