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, 2013

五論先母遺產轉移問題/莊峻華

五論先母遺產轉移問題/莊峻華 茜茜在今日一封英文信中,提到先母再生前,並未償還所借60%民主 路購屋之款,我仔細記下來,此款為借款給先母,現在需要償還,這 不算孝順,希望茜茜切記,不要再自言自語有孝,家中有兄姊兩人, 孝順先母,迄今無怨無悔,也不願分財產,這才是真孝順。 你要按照已意,處理先母遺產,我不相信你有此能力,法律你放在口 中嚇人,自己越下越不敢相信,法律始終是公平的,拖下去最大損失 者,是峻峰和你,峻峰的加蓋資本,和你的新台幣四十萬,抑或60% 房屋前款,拖上六代,通通泡湯,我能了解先母之看法,我說厲聲質 問,是否有欠任何子女錢?她並不回答,我再問,不是你說之侮辱, 有否欠阿茜錢,她仍舊不答,於是我說小時候母訓曰,作人要明白清 楚,如何今日如是?先母早知自己不是千秋萬世,但就是不願解決此 事,若你如此偉大孝順,如何當年,2006年,惠美姊設計我們兄弟 作證先母之切結書,你不在場見證?法律和程序上,都有問題,先母 在台灣已有老人癡呆症,已經有服藥在案,切結書無效,台灣官署不 承認該書;該切結書並非遺囑,蓋遺囑中死者不能是受益人;切結書 並未有合法文件,合法印鑑證明,見證人不能有利益衝突者,此一人 為惠美姊,而且七年來未有正式之財產轉移,先母已在台灣除籍,已 經是外國籍。 茜茜之四十萬新台幣,峻峰之加蓋,都是需要處理之課題,我相信台 灣有法令保障,你所想像不到之問題,不要一直拿孝順來威脅我,先 母與我早有共同瞭解,彼此井水不犯河水,不要拿孝順來嚇我,此顏 面若我不顧及,你又能干我何?你有想像到登報,過去之脫離關係, 莊家絕招,登報作費等,都可以舊技重施,我之子女如何待我,與財 產轉移無涉,倒是此代步解決此事,我子女也不會簽字,錢都交給你 之律師,損失最大者,不是我,我只有五千元美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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